支付宝否认被用于“信用卡套现”
发布时间: 2006-12-14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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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京城某媒体曝出,称阿里巴巴旗下的网上支付工具“支付宝”被人用于大规模违规套现。对此,阿里巴巴方面矢口否认,并指责报道失实。

据前述媒体报道:近日,网络上流传的一篇题为《用支付宝,成功套现25000元》的帖子,称只要两人以买家、卖家的身份默契配合,使用“支付宝”从信用卡付款,卖家收到货款后进行提现,再还给买家。整个过程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,信用卡套现就此成为了现实。并由此指出,支付宝已成为违规套现工具。

昨日,记者联系阿里巴巴媒体负责人陶然后,支付宝媒体负责人弓猛打来电话表示:“我们已经给报道此事的媒体发去律师函,同时也就该媒体在报道中指出的洗钱、套现、资金沉淀三点做出公开声明。首先,报道中描述的与事实不符,文中称大量支付宝用户利用虚假交易进行信用卡套现。实际上,目前来说在我们的支付平台大多是守法用户,只有极少数的用户在借此违规操作。其次,报道中提到的网络发帖引用的数据有误,由于各家银行设有划款限额,帖子中所提到的划款额度与实际不符。同时,报道中指出的资金沉淀问题。我们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要求银行托管的支付公司。支付宝用户交易的钱就是在公司账上走一下,我们没有使用这些钱。我们存在各家银行里的客户交易保证金与未达款项、放在支付宝里头的余额和待处理款这三项款项是持平的。而对于产生的利息怎么用的问题,目前国家监管法规对这笔钱没有规定。我们是将其定为应付挂账,这些钱是随时都可以划转出去的。在牌照和政策没有明确之前,我们对支付宝都是在做投入,并没有要通过这个项目去赢利的压力。”

随后,当记者问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套现等法律风险时,弓猛谈道:“我们有一个风险控制部门,专门打击信用卡套现,一旦发现可疑交易,会将其支付宝的账户冻结,并把信息反馈给银行。上个月打击了五六个信用卡套现团伙,涉及金额总计100万。12月7日,我们收到了来自招行的感谢信。”

一位电子支付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指出,第三方支付行业法案和牌照的发放还要等一段时间,大概是在明年年初。在相关法案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,要杜绝这类违规风险,只能靠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自律。

【专家说法】

第三方电子支付面临7大法律风险
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,在昨日召开的“2006电子支付高层论坛”上明确指出,作为网络支付的一个小类别,第三方电子支付存在主体的虚拟性,这直接导致了大部分交易是非实名的,由此可引发7大法律风险。

这7大法律风险为: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;结算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;期权安全的风险;《反洗钱法》带来的洗钱风险;信用卡套现的风险;电子商务纠纷引发的连带责任风险;虚拟性带来的欺诈风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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