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》,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,搭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桥梁,打牢政府施政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的新渠道,打造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新平台,建设法治政府、阳光政府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,对我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建立“四个体系”,统筹推进政府网站建设
(一)建立内容管理体系。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,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,指导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;各地、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,指导本辖区、本行业内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。
(二)建立指导管理体系。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,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联席会议制度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推进各地、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项工作,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发布、政策解读、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,统筹业务部门、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,分解政策解读、互动回应、舆情处置等任务。省政府办公厅每周定期研究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,各地、各部门参照建立本辖区和行业内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。
(三)建立标准规范体系。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,组织编制政府网站统一数据平台及网站设计等技术标准规范,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文件、工作部署适时调整,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体系。
(四)建立基础支撑体系。2015年12月底前,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,建设政府网站统一数据和省政府网站群平台,规范数据接口标准,通过统一的数据平台进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。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“云上贵州”平台建设和管理标准规范,不断完善平台技术架构和基础设施条件,切实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,并实现“7+N”云工程的数据交换和提供安全保障。县级政府各部门、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,要充分利用上一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、栏目、频道等。用3—5年时间,分阶段实现各地、各部门政府网站迁移至省政府网站群平台。
二、完善“五个机制”,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
(五)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采取聘请信息员、联络员等方式,形成长效机制,切实做好网站信息收集、采编撰写、报送发布及政策解读等工作。要确保每周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,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或关闭。各级目标绩效管理部门将各部门、各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专项工作考评,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。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,给予有关单位和人员表扬,推广先进经验。对不合格的,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,要求限期整改,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。2015年12月底前,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、省直部门政府网站要合格达标。
(六)完善政策解读机制。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,文稿起草单位要在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政府网站进行解读。各地、各部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,要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方案,在本地区、本部门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、专业机构、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。政策解读要围绕社会热点,结合群众的兴奋点、关注点,深入浅出,通俗易懂,相关背景、案例、数据要真实全面,展现方式要立体丰富。
(七)完善热点回应机制。涉及本地区、本部门的重大以上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,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,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。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邀请相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做出回应,阐明政策,解疑释惑,化解矛盾,理顺情绪,提高回应的有效性、针对性。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、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,要及时予以澄清。
(八)完善互动交流机制。政府网站要通过领导信箱、留言板、政府热线、在线访谈等形式为公众提供发言台,畅通群众网上意见表达渠道。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、处理和反馈机制,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,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处理。要注重互动交流与信息公开、政策解读、网上办事的相互关联、有机结合、协调发展。在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前,要通过建言献策、意见征集、网上听证等方式,广泛调研、听取民意、科学决策。
(九)完善服务外包机制。各地、各部门要组建网站的专业运行管理团队,负责重要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把关。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,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、服务能力、人员素质,核实管理制度、响应速度、应急预案,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。要签订合作协议,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,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、技术运维团队、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,细化外包服务人员、服务内容、服务质量等要求,加强沟通交流,做好对外包业务和事项的监督管理,确保人员到位、服务到位。
三、提升“四项能力”,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
(十)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深入研究网站内容的展现方式,综合运用图表化、数字化、可视化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政府网站信息。要积极利用微博、微信、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,适时开展研讨交流和政府网站品牌推广等活动。开设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、合格的支撑能力,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更新。没有条件的可暂不开设外语版。
(十一)提升社会资源整合能力。省政府网站要实时关注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门户网站动态,第一时间转载、链接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、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,以及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、地区政策信息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,并督促落实本地区、本系统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及时转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,各地、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力争在一个小时内转载,不得滞后一个工作日,转载内容在首页显著位置展示,必要的可开设专栏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开设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意见征集栏目,实时征集公众意见建议。要加强与报刊、杂志、广播、电视及有资质的新闻网站、商业网站的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。
(十二)提升政府网站保障能力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,配齐、配强专职人员,建设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,又专业化、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。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、绩效评估、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。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,用于信息采编、政策解读、互动交流、回应关切等工作,向聘用的信息员、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。
(十三)提升政府网站管理能力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把知网、懂网、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,引导各级政府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,回应社会关切,开展互动交流。省政府办公厅每年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,各地、各部门每年也要举办辖区和行业内培训班,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,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,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。